关于举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函_内蒙古长安网
各有关单位:
o365邮箱登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为帮助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欢迎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学习。现就有关事项函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一)政策解读专题
1.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解读
2.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3.中央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4.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
5.《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
(二)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专题
1.新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2. 新时期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3. 互联网+背景下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4. 法治视野下社会治理的难点和重点
5. 依法防范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务
7. 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
(三)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题
1.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2. 当前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现状和热难点探讨
3. 市域社会治理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4. 现代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理念与实践
5. 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矛盾调处
6.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与应对策略
(四)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专题
1. 当前乡村街道社会治理的现状和热难点探讨
2. 新时代基层政法委员的任务和要求
3. 加强政法委员的政治素养和廉政建设
4. 政法委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5. 做好信访维稳和人民群众工作
6.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机制
二、拟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党校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采用讲授、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与地点(共七期。报名截止日为开班前七天)
第一期 2020年6月15日-21日 拉 萨 (报到日期:6月15日)
第二期 2020年7月13日-19日 乌鲁木齐(报到日期:7月13日)
第三期 2020年7月23日-29日 大 理 (报到日期:7月23日)
第四期 2020年8月5日-11日 银 川(报到日期:8月5日)
第五期 2020年8月19日-25日 贵 阳 (报到日期:8月19日)
第六期 2020年9月7日-13日 呼伦贝尔(报到日期:9月7日)
第七期 2020年9月21日-27日 厦 门 (报到日期:9月21日)
注: 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培训时间可能会有调整。
四、参加对象
各地党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政法委员,综治工作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与有关干部;党政各部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及有关干部;法学会有关干部。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服务工作及出具报销凭证均由各期次培训基地负责。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日前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711848,82919313,18701031823
传 真:010-62711334 联系人:郭建,冷雪青
邮 箱:zgfxhpxzx@yeah.net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156191 联系人:郭 兴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附件:报名表(见下页)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20年5月15日
附件:报名表
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003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单 位 | 传 真 | |||||||
地 址 | 邮 编 | |||||||
姓 名 | 性别 | 部 门 | 职务/职称 | 电话(含区号) | 手 机 | 备注(期次) | ||
您对本次 培训的建议 |
联系人:郭建 手机:18701031823 电话:010-62711848 传真:010-6271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