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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

        2021-05-11 15:39:08来源: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静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现向各成员单位公开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的;

          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

          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办理案件案情及进展的;

          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二、整治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

          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

          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

          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

          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整治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1.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

          2.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问题不予严肃纠正的;

          3.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的;

          4.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四、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2.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政治巡察不到位;

          3.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落实不落实的问题监督不到位;

          4.向政法单位安排布置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不够,对政法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办理和反馈不及时;

          5.对政法单位部署多、抓落实不够;经常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存在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

          6.干部精气神不足,履职尽责能力不强,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举报电话:0477-8960233;0477-8588809

          电子邮箱:ordosfxjxh@163. 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受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