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意识形态工作第三督查组对旗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
7月10日,按照旗委相关文件要求,全旗意识形态工作第三督查组对旗委政法委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检查了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情况、理论武装情况、舆论引导情况、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情况等重点工作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和具体工作要求。
督查组认为,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能够全面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了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整体安全。
督查组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政法委领导班子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机关意识形态安全;要认真做好工作留痕、资料整理工作,注重平时工作台账的积累,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切实把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步,旗委政法委将迅速建立问题台账,认真落实问题整改,继续狠抓机关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