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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总结

        2013-07-05 00:00:00来源:伊旗政法委  责任编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根据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围绕政法系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动员,切实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入心入恼 

          紧扣活动主题,针对政法系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分层次、分类别确定目标任务,以增强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月26日,全市召开政法系统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动员会议后,我旗按照会议要求,在广泛征求政法各部门和部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上报了《全旗关于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5月13日将方案下发到政法各部门,方案下发后旗政法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抓好第一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使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展顺利,主题突出、效果明显。各单位分别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确立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使专项活动的开展,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部署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有关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采取专题教育、召开座谈会、大讨论等方式,广泛听取政法干警对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此项活动的针对性。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及时成立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为开展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具体措施到位。在认真分析全旗队伍建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确保专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 深入开展,切实推动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提升 

          一是为把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活动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规范,使广大政法干警能够自觉做到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严格执法,旗委政法委及时成立了以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旗政法各部门召开了专门动员会议,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将活动分为学习动员、整改剖析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是全旗政法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部门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活动实施方案。旗委政法委成立了督导组对政法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分析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全旗政法各部门及时报送简报,确保信息畅通,动员和鼓励基层政法单位与广大政法干警,以多种形式开展此次活动,提升此次活动开展的效果。 

          三是集中整治了政法队伍在工作作风和纪律方面等存在的问题。旗委政法委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共计8次,集中发放调查问卷150余份,召开座谈会3次,排查各类问题20余条,现场提出批评要求3次。旗政法各部门共开展内部督察50余次,旗人民法院针对四个方面,十六条整改的重点,在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截止目前,共收到全院干警自查自纠整改材料96份。同时,组成7个工作组,分别由7个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全旗7个镇对全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征求意见和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做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全覆盖。旗人民检察院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对照自身工作,认真查摆本部门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每位干警认真查摆在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三公”消费纪律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做了整改工作,规范了考勤制度、值班值勤、着装、来访来客接待、上班期间纪律、车辆管理、工作日期间饮酒问题、卫生问题、会风、文风等10个方面的问题。旗公安局深入到各所、队、室就严肃工作作风及整顿公务用车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询问、查阅各类记录、学习笔记等,详细了解各部门是否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及建章立制情况,并对此次检查做记录40份。对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检查情况实行通报。旗司法局采取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调处中心和律师事务所等到五个部门设立意见箱并公开举报电话,向各单位及法律服务对象发放了意见征求表,接待群众来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旗交警大队围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是否扎实有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否公开规范、责任制是否逐级负责落实到位、整改工作环节漏洞是否认真细致、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是否执行到位、执法办案场所是否按规定使用等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整改报告。 

          截止目前,全旗政法各部门召开动员会议5次,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开展专项督查58次。切实使此次重点整顿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深入有效推进。 

          三、成效显着,切实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高效开展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全旗政法系统在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层层动员和学习讨论,广大政法干警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思想作风有了明显改进,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精神风貌有了新的变化。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完善了签到、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干警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转变。三是实现了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旗人民法院积极实施了“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认真记录了活动的开展情况,共进社区、农村50余次,化解矛盾10余件。走访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共32人。发放“意见征求表”50余份。旗人民检察院采取专题讲座、演讲汇报、以案析理、主题论坛、先进典型事迹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化以“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为主题的群众观念教育,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建立办案质量和时效预警制度,强化对执法过程、执法质量的检查考评。旗公安局坚持把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从严治警结合起来,推行阳光执法,强化民警廉洁从政、廉洁从警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长效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素质,切实解决不作为、懒散、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旗司法局加强制度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工作基础,对司法所实行年初承诺,每月例会,半年互评,年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前沿阵地”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把工作着眼点放在为民服务方面,降低援助门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援助覆盖面,面向基层群众。 

          四、立足民意,围绕百姓需求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以全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建立农村牧区法律顾问网络,确保每个嘎查村要有一名相对固定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农村牧区法律顾问网络全覆盖。依托各镇司法所、旗妇联、工会、残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在全旗建立了13个法律援助站。开辟了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二是为了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制定完善了以预约立案、预约庭审为主要内容的预约庭审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救助金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降低诉讼门槛,对部分虽判决胜诉,但因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实现权利的当事人,也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救助。三是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建立健全了领导接待日制度,采取政法干警信访接待轮值制度,改善接访条件,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控告申诉难的问题,避免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跟踪督办,使问题尽快得以解决。四是倾力打造便民服务窗口。为了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效率,公安户政大厅推出了热线咨询服务,实现了点对点与民互动、为民服务,一对一有责监督、即时指导。推出阿镇地区户政“一站式”服务,阿镇居民直接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不让多跑第二趟。推出工作错时制服务,方便群众在工作时间以外来办理业务。与旗邮政局协调开展“快证业务”服务,部分业务群众只要来个电话信息就可以邮递办理。推行户政服务履诺践诺查访互动,即每季度开展满意度回访调查,兑现承诺,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了无缝隙互动访查监督管理模式。旗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罚款电子查询缴费系统,同时,配专人负责引导群众缴纳违章处罚,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下一步工作 

          围绕党中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提出的“8337”发展思路,立足政法部门是重要的群众工作部门,群众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实际。旗委政法委针对当前政法系统在群众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以实际行动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要进一步走访联系群众,用深厚感情关心群众、对待群众。群众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的本质是服务于人民,工作责任要求政法干警要经常深入走访、联系群众,用深厚的感情去关心群众、对待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自觉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与群众打成一片。近年来,有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好,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对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此,要深化宗旨观念教育,把群众工作纳入政法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让干警确实从思想深处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深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活动,切实解决政法干警思想上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观念问题。二是要公正执法司法,用良好形象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政法干警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和形象极为重要,这是能否有效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前提。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只有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能更好地发动、组织和依靠群众。因此,必须把形象建设作为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一环。要树立忠诚的形象。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依法治警。努力使广大干警始终保持忠诚本色,成为百姓可以依靠的“主心骨”。要树立公正的形象。把“公平正义”贯穿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上,要强化依法执法意识,强化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保证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树立文明执法的形象。要严格按照“文明执法”的要求,从一点一滴做起,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文明忌语。从警容警纪、言谈举止等各方面对干警提出明确要求,要拓展监督渠道和范围,自觉接收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方面监督,不断提高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解决好窗口单位执法态度、执法质量、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四是要按照自治区“8337”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要求,针对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